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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与前海管理局合作建设私募基金风险监管信息平台
发布日期:2016-08-10 15:44:00
自2013年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纳入中国证监会监管以来,证监会结合行业发展特点和境外监管经验,对私募监管的思路、框架与方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规范行业发展、防范行业风险的力度逐步加大,使得私募行业野蛮生长的态势有所减缓。然而,当前市场背景下,私募机构运作的问题仍在暴露,行业潜在的风险仍在积聚,行业的现状与监管资源有限、监管科技化、信息化水平不高的矛盾日益凸显。另一方面,私募基金定义不明确,监管责任边界不清晰,传统监管模式不适应私募行业发展现状,各政府部门及监管机构间信息未能共享、监管基础薄弱,监管协调机制亟需完善。
 
作为我国私募基金行业发展最快的区域之一,深圳地区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在近几年快速增长,前海更是凭借其政策优势,吸引了大量私募机构的集聚。截至2016年8月1日,深圳地区在中基协登记的私募机构共3267家,仅注册在前海地区的私募机构就有2252家,占深圳地区的69%。面对前海私募行业集聚的形势,为切实防范和化解私募基金行业风险,深圳证监局与局与前海管理局在前期协商合作基础上,于2016年8月8日正式签署《私募基金监管合作备忘录》,明确双方在前海共同探索和实践私募领域协同监管新模式,建立私募监管协作机制,并将在前海试点成熟后向全市推广,积极推动一线监管机制的创新和深化。根据《私募基金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私募基金风险监管信息平台是合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构建监管协作机制的必要数据基础,双方将通过整合系统资源,联合开发深圳地区私募基金风险监管信息平台,建立信息与数据归集和共享系统,为协作监管提供大数据支持和信息化保障,并明确指派我司在证监局指导下完成系统平台的建设工作。
 
私募监管信息平台致力于收集、整合来自监管、政府、私募机构报送及互联网舆情信息,形成完整统一的私募基金全方位指标数据库,涵盖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基础信息、产品、运营、财务、关系网络、互联网舆情及诉讼违约等全面指标,并通过机器学习不断加入监管经验,逐步优化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及违规分级预警规则。初步构想在数据库基础上探索形成四类模块:信息报送模块、交叉验证和统计分析模块、规则引擎模块和沟通互动模块。基于此模块设计,平台将能够实现私募基金日常信息报送、数据统计分析、预研预判风险、投资者及机构与监管部门间及时互动的功能。
 
为推动前海私募基金监管协作机制的切实落地,尽快建成私募基金风险监管信息平台,我司特在创新金融事业部下成立私募基金项目组,负责与各有关监管、政府部门机构协调、平台整体框架设计、商业模式研究、系统开发招标等数据整合及系统开发工作:一是迅速组建项目团队,高效形成工作方案。今年四月以来,我司通过招聘、从兄弟单位及子公司抽调人员、短期外包、外部公司合作等多种方式组建了十几人的项目团队,快速形成并不断完善平台搭建的工作方案,迅速推进项目;二是整合数据资源,协助监管机构进行行业摸底。通过整合现有的数据资源和团队的数据分析力量,并派驻团队成员到监管机构,负责数据整合及分析工作,协助监管机构对私募行业开展了摸底排查工作,对我市私募行业概况进行了梳理,迅速摸清行业现状,助监管机构建立行业监管的数据基础、优化监管思路;三是基于监管和行业服务需求设计私募基金风险监管信息平台,并推动尽快上线。我司项目组通过系统梳理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思路,并结合未来平台的增值服务要求设计了报送平台及整体系统的数据架构、功能模块以及硬件配置解决方案,并对多家系统开发公司展开调研,为系统开发建设作了充分的前期准备。
 
目前,经过与深圳证监局、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深圳公共信用中心、前海数据公司等单位的持续协调沟通,及在中证征信(深圳)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技术支持下,私募基金风险监管信息平台数据库已初步建立,基本构建了深圳地区私募行业的监管基础,为以风险为导向的私募监管提供了有效的风险线索。下一步,我司私募基金项目组将继续寻求多渠道数据支持,完善数据库,优化系统功能,尽早完成模块开发,以此推进私募监管信息平台的建设,同时通过建立私募机构服务中心,寓监管于服务,为机构提供“一站式”企业服务,最终做到以监管平台为基础,推动前海私募基金监管协作机制的切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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