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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发布前海产业引导基金子基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08 13:32:02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前海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产业引导基金)是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前海管理局)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投资基金,由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金控公司)受托管理,主要通过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和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服务前海合作区发展大局,聚焦投向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大力发展前海合作区“642”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他符合前海总体发展规划的产业,培育发展未来产业,促进深港合作和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国办发〔2025〕1号文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前海合作区重点产业布局及产业发展政策目标,前海产业引导基金将围绕前海“642”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进行投资,增强对6大现代服务业(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贸易物流、专业服务、科技服务、文体旅商)、4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人工智能与具身智能机器人、海洋产业、智能终端、低空经济)、2大重点产业(细胞与基因、数据产业)等产业集群发展的支持,推动设立相应的天使投资基金、VC、PE和并购基金等。

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前海产业引导基金子基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附件1),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申请,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申请条件

前海产业引导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的申请条件详见申报指南。

申报步骤

公开遴选——提交申报方案——资质审查——初审立项——尽职调查——核心条款谈判——审查——投资决策——社会公示——签署协议——资金拨付——投后管理。

申请材料

申请机构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申报材料编制及报送说明(模板见附件2)

2.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材料(模板见附件3)

3.承诺函、廉洁承诺书、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4)

4.申报材料附表(模板见附件5)

5.申请机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登记备案证明,申请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身份证明,基金关键人身份证明,申请机构或其主要股东、普通合伙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在管基金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申请机构投资决策机制、激励约束、风险控制机制、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管理机制和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等内部制度文件(不提供模板)

6.社会出资人出资承诺、意向函(模板见附件6)、出资能力证明材料(不提供模板)

7.管理机构或其主要股东(公司制)、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制)或基金关键人在投资领域成功案例的证明材料(不提供模板)

8.子基金合规性自查表(模板见附件7)

9.储备项目详细情况介绍(不提供模板)

申报方式及联系方式

申报采取递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两种材料均须提交,且内容必须保持一致。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纸质材料需要装订成册并附清单,提供正本和副本各1本,正副本均需加盖申请人骑缝章(申请材料建议双面打印)。

申请人应将纸质材料寄送至: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A1栋;邮编:518054

联系电话:0755-88985033

联系人:何女士

正本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hyd@qfhchina.com

特别说明

(一)申请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二)前海金控公司对本通知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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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述附件请扫描二维码)

附件:

1.前海产业引导基金子基金申报指南

2.申报材料编制及报送说明

3.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材料

4.承诺函、廉洁承诺书、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申报材料附表

6.出资承诺、意向函

7.子基金合规性自查表

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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