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文件编号 | QFH202603-02 |
| 招标项目名称 | 前海产业引导基金综合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
| 标的内容 | 详见第三章“服务要求” |
| 预算限额 | 70万元(含)。 |
| 标书获得方式 |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4月7日18:00前发送确认参加投标意向和公司营业执照至联系人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易先生 邮箱 :qfhcg@qfhchina.com |
| 答疑截止时间 | 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26年4月7日18:00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邮件发送联系人或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 我司会将集中答疑结果于2026年4月8日18:00前在我司网站以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不再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
| 投标文件递交 | 在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9日18:00时前)前将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加盖公章递交至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A1栋,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再受理。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8898-8020 联系人: 易先生 联系电话:8898-8007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加盖公章复印件); 2.投标人需具备为引导基金及其管理人在制度建设、法律咨询、常年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法律服务经验,相关案例分别不少于2个(请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及案例佐证材料); 3.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1名团队负责人,1名主办律师,1名常态化驻场律师(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团队成员简介,律师执业资格证); 4.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投标人及主要合伙人近三年没有遭受过行政处罚(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报价要求 | 投标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含谈判中重新报价。 |
| 现场沟通会时间 | 经评审入围的投标人需参加现场沟通会,沟通会暂定回标当周,具体时间及地点届时另行通知,请投标人做好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