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前海产业引导基金尽调服务项目
2、服务期间:2023-12-28 至 2024-12-27
3、履约评价日期:2024-12-30
4、履约评价结果:优秀
5、供应商名称: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本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向我司提出。联系电话:0755-88988007。
特此公告。
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