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编号 | QFH201910-03 |
招标项目名称 | 前海产业引导基金法律尽调服务采购项目 |
标的内容 | 详见项目要求 |
报名及标书获得办法 |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11月20日前发送确认参加投标意向至联系人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廖程斌88988014,邮箱liaocb@qfhchina.com |
投标文件递交 | 在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18:00时前)前将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加盖报价单位公章递交至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A1栋,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再受理。 联系人:陶俊、杨冬豪 联系电话:0755-88985003、8898806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为境内司法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且必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其中总所与分所、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分所、联营律师事务所与作为其合伙联营一方的内地律师事务所不得同时投标。(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其中一名团队负责人一名协办人员。(需提供团队成员简介及律师执业资格证)。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价要求 | 单只子基金尽调单价为本地(广东省内)尽调不超过2.5万/次,异地(广东省外)尽调不超过3.5万/次。报价应包括所需服务费、差旅费、税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的总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