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应标律师事务所在本地区具有一定的规模和较强的实力,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高,具有良好的执业形象和执业影响;对公司主营业务领域有专业经验、成功案例等。
4.拟派本项目团队至少包括2名律师,其中一名团队负责人(要求在金融或资本市场具有十年以上从业经验,在私募基金、资产管理、投资并购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一名协办律师(要求在金融或资本市场具有五年以上从业经验,在私募基金、资产管理、投资并购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
5.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律师事务所及主要合伙人近三年没有遭受过行政处罚;
6.不得是与本公司具有竞争性质的公司或分支机构的法律顾问者;
7.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需提供律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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