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港资控股基金公司、首家港资控股证券公司、首只“前海概念”离岸人民币债券、首单跨境人民币银团贷款……金融改革的很多“首个”都在深圳西边的一片填海而成的滩涂之上诞生。
这里是前海,承担着深港合作的历史使命。
这些“首个”的背后,都有一家国企的身影——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农民”和“传声筒”,是前海金控董事长李强给公司的角色定位。他说,“首个”看似荣耀,实际过程艰辛。前海金控的职责是在前海这片试验田里当好一个农民,在深港金融合作中做好一个传声筒。
多“首”落地国企平台撬动前海金改
2012年6月,《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给予前海22条政策,支持前海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以“特区中的特区”的身份,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
2013年,前海管理局发起设立国有独资金融控股平台——前海金控。此后的几年里,多项“首个”金融改革试验项目落地前海。
2016年6月,前海金控与恒生银行合作发起设立的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批筹建,成为内地首家港资控股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2017年6月,前海金控与汇丰银行合作发起设立的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获得证监会批准筹建,成为内地首家港资控股证券公司。汇丰前海证券的成立,不仅突破了以往外商投资办法中外资不能控股证券公司的限制,也突破了以往外资只能和内地证券公司合资设立投行业务子公司的限制,标志着CEPA(《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对港资开放的政策在前海得到了全面落实。
2015年4月,前海金控赴港发行首只“前海概念”离岸人民币债券,发行规模10亿元,认购规模131亿元,超额认购12倍;2014年12月,前海金控与深港两地共6家金融机构组成的银团完成首单跨境人民币银团贷款签约;2016年3月,前海金控牵头联合多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的前海再保险公司获批筹建,成为内地第一家由社会资本主导的中资再保险公司;2015年5月,前海金控与25家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互联网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中证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唯一一家为资本市场提供增信服务的专业机构……
此外,前海金控还与港交所、东亚、中金、东方、华融等多家境内外知名企业合作,引导培育一批重大金融产业项目落户前海,初步搭建起以保险/再保险、证券期货、基金、资产管理、金融外包服务为主的多元化综合金融业务体系。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前海累计注册港资企业6472家,预计2017年区内港资企业纳税额约37亿元。
“‘首个’看似荣耀,但过程艰辛,不能只算经济账”
亮眼的成绩单下,也存在过争议:为什么前海要专门成立一家金融类国企?为什么在市场经济如此活跃的深圳,在改革创新的先锋地前海,金改的“首个”突破频频与国企相关?
“2013年前海金控设立之初,就有过一些争议,有声音说前海的金融改革可以单靠市场的力量。”李强说,前海是我国金融改革的试验田,国家对前海是有期待的,前海也陆续争取到了一些政策。但站在政府角度,仅仅有政策,在金融产业引导和政策落地上力度是不够的。
“很多业务探索,‘首个’看似很荣耀,但过程其实很艰辛。创新是要付出很多代价的,算经济账不一定算得过来。”李强说,“前海有必要成立一个金融公司去落实国家金融政策,通过合作方式形成产业集聚,做金融创新的探路者。这种探路一定是披荆斩棘的,不断优化方案,让政策变得可操作、可落实。”
在李强看来,成立前海金控的初衷,并不是让国企占据政府资源,把公司做到多大,而是为金融创新积累了多少可推广的经验,为深港合作发挥多大作用。
“我们在这片试验田上做个农民,去种地,去看看价值和风险,提出经验和意见,不断优化和改进,发挥试验田作用。”李强说,“国家的金融政策先在这里试一单。这一单,先不去计较会带来多大的经济效益,但意义重大。在这里试验,试错的话,要承担成本。试验成功了,就要推广和复制。前海,为深圳乃至整个国家的金融改革和创新,积累经验。”
“境内外金融监管规则不同,我们充当‘传声筒’”
每一项金融改革创新都涉及金融监管规则的调整,每一个深港金融合作项目,都牵涉两地金融规则的相互碰撞和适应。
“监管规则必须与市场环境相适应。境外成熟市场非常看重市场主体的自律,在原则监管的框架下看似给金融机构较多自主权和弹性空间,却实实在在将压力传导给了金融机构。境内市场的诚信环境尚在不断完善中,监管机构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博弈色彩更浓厚,监管规则也显得刚性十足,有时候过于死板的规则可能难以适应形势的变化。”曾在监管部门工作过的李强介绍:“在汇丰前海证券项目的审批过程中,监管部门深入剖析汇丰实际情况,在审慎监管原则下也体现适度的灵活。同时,深圳证监局在前海设立了监管办公室,近距离观察这个‘试验品’,尽早发现问题、尽快解决问题,为进一步对外开放积累相配套的监管经验。”
相互知悉与了解的过程,光靠境外金融机构去推动,比较难。前海金控充当了“传声筒”,充分了解境外金融机构的需求和疑问,也充分了解境内的监管规则,尊重彼此之间的差异,解释这种差异,并推动双方寻找缩小差异的方法。
多年的接触,李强对境外金融机构也有自己的认识。他认为,境外和境内金融机构应该在内地市场实现差异化发展。“比如,中资证券公司最赚钱的业务是经纪业务(买卖股票业务),服务千千万万的老百姓。但这项业务服务成本非常高,外资证券公司业务主要是针对高利润的机构投资者。”
李强认为,引入境外金融机构,会给内地市场带来很多国际化的经验。他说,境外金融机构有几个特点:第一,有耐心,有长远的战略布局,而不是急功近利型的;第二,全球化机构不仅要符合境内监管要求,还要符合其他境外监管要求,会选择更严格的监管要求。比如,合资合同中对反洗钱、反贪污腐化、反商业贿赂、国际仲裁等内容都落实进去;第三,全球化布局,在境内设立企业时考虑的是怎么整合资源,在庞大的大体系中去服务整体业务。
“我们希望未来境外金融机构能带来更新的东西,这些东西有利于推动境内金融机构的成长和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