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银行与前海金控签署合资协议,筹建首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图为签约仪式。
恒生银行与深圳市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前海金控)7月24日在前海签署合资协议,筹备向内地监管机构申请设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2013年2月,在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上,中国证监会首次提出可以考虑在CEPA框架下在前海设立港资金融机构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2013年8月29日,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十(CEPA10),进一步放宽了证券市场的准入条件,其中具体承诺:允许符合条件的港资金融机构按照内地有关规定在内地设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港资持股比例可达50%以上。
这是首个准备根据CEPA10,在内地申请设立外资控股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项目。待有关监管机构审批,恒生银行将为该合资公司的主要控股股东,突破以往境外机构只能是参股股东的安排。
深圳市副市长徐安良先生、深圳证监局局长焦津洪先生、前海管理局局长张备先生、恒生银行副董事长兼行政总裁李慧敏女士以及深圳市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强先生出席合资协议签约仪式。
李慧敏表示,恒生银行很高兴能与前海金控成为战略合作伙伴。这次根据CEPA10有关条款的合作,充分反映跨境金融业发展带来重大机遇,体现了内地与香港金融机构互惠合作,积极推动财富管理市场的发展。今天的合资协议签约仪式,是标志着双方未来竭诚合作的承诺。我们冀望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能为内地及香港金融业作出贡献。
李强表示,该合资基金公司将落地前海,有利于引进恒生银行集团在资产管理领域的丰富经验,促进前海金融机构创新发展。合资基金公司将充分发挥前海在中国金融业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中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凭借恒生银行全球视野和丰富经验,将推动内地基金行业的创新发展,打造成为前海金融的新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