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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选聘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专项律师事务所的通知
信息来源:前海金控发布日期:2016-11-22
兹有深圳前海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基金”或“我司”)作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的受托管理机构,拟选聘律师事务所协助开展相关尽调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与:
 
一、具体服务内容和报价要求如下:
 
(一)中标律师事务所的服务内容
关于引导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查阅前海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以及申报指南。
中标律师事务所需要通过现场调查、高管访谈、拟投资项目走访、公开资料查询等方式了解申报投资机构,充分的分析申报机构是否符合引导基金的门槛要求,子基金GP管理团队资质、历史运作业绩、财务情况、项目退出情况及内部投资流程及风险控制机制,拟设基金投资策略、LP构成、募资进展、拟投资项目储备情况,并为引导基金投资决策提供风险控制建议,最后向我司提供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尽职调查报告。
除以上内容之外,中标律师事务所还需要根据前海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参与投资谈判,起草、审核、协助签署相关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有限合伙协议、委托管理协议、托管协议等),重点关注主要条款设置是否合理,子基金的投资管理风险控制流程和投后监督体系是否满足引导基金投资业务禁止和限制要求,确保引导基金的相关权益得到落实,协议条款全部满足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二)尽调对象及服务时间要求
尽调对象为申报引导基金的创投机构和拟设立的子基金,本次需要尽调27家,本项目将最终选聘2家律师事务所,随机分别抽签确定分别13家和14家尽调对象由2家中标律师事务所分别负责尽调,全部尽调工作需在12月中旬前完成。
 
(三)报价上限
报价上限为25,925元人民币/家(为含税、杂费等的总包价)。
 
二、选聘程序
 
本次引导基金律师事务所选聘分为资格审查、初选和现场评标、评审两个环节。
(一)应标及资格审查、初审
有意参与选聘的律师事务所,请在2016年11月26日(本周六)17:30前,以电子邮件附加盖其公司公章的项目服务建议书或合同草案等类似文档(含报价)电子版回复我司联系人(李小姐、马先生:qfhchina@szqh.gov.cn)。电子邮件将作为双方后续联系的主途径,收、发件人及抄送人将默认为后续邮件的联系人。项目服务建议书或合同草案等类似文档的内容需包括但不限于:
1.贵单位营业资质与历史、存续经营年限、获得荣誉情况;
2.贵单位主要办公地是否在深圳,或者在深圳有从事律所业务的分支机构,深圳当地常驻团队人数;
3.典型案例;为政府引导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保险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的项目经验;
4.拟组建服务团队成员学历、从业年限、从业经历、业务范围等,尤其是金融、股权投资类业务法律服务经验(针对该细分行业的项目数及累计年限);
5.项目报价(需明确针对单家尽调对象的单价报价)。
只有在规定时间内以规定方式确认参加选聘且报价符合以上要求的律师事务所方可进入资格审查与初审,以上任一项不符将作为废标。经过资格审查与初审的律师事务所方可进入现场谈判环节,我司将另行以邮件回复通知可以进入谈判环节的律师事务所。若应标的律师事务所少于6家,或者应标者超过6家但通过资格审查和初选的少于6家,我司将重新增补候选供应商延期开标或重新确定采购方案另行招标。
 
(二)现场评标评审
我司将邮件通知通过经过资格审查与初审,进入正式评标程序的律师事务所,要求其于指定时间参加现场评标评审。我司将综合各相关因素确定最终中选的2家律师事务所。
到场参与现场评标评审的律师事务所成员必须为项目主办合伙人,以及与我司项目团队负责对接的经办律师。到场参与现场评标评审的律师事务所需对本单位基本情况、拟组建团队成员基本情况、团队服务的优秀案例等进行简要介绍,对我司采购需求进行分析判断并介绍其针对性的服务方案和质量承诺。如有必要,我司将对候选律师事务所就核心采购需求、服务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提问要求补充回答。最后,候选律师事务所现场需提交最终确认报价。
 
三、选聘结果通知
 
现场评标评审结束后,我司将结合现场评标情况及二次报价情况等相关因素进行综合评估,预计于11月内书面通知中选的律师事务所。未收到通知的律师事务所,即为落选。
 
采购单位:深圳前海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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